当天晚上,田章明就给逾越网打了电话,说同意许越的条件。
第二天田章明就又来到了逾越网,签订了《延禧攻略》这部剧的电视台播放权。
许越之所以选择皖城电视台,一来毕竟是自己的家乡台,而且也承载了自己儿时的记忆,二来许越也知道,自己这种在网络上播放过一轮的网剧,即使再火,三大视频网站也不可能再用。
二线的电视台,有可能会用,但价格不会高,而且许越想谈条件是不可能的。
现在也只有皖城电视台这种垫底的电视台才会想要《延禧攻略》这部剧,而且许越还能谈一下条件。
许越提出的这种和收视率挂钩结算价格的模式,虽然业内也有很多人提出过,但手握作品的一方,往往不愿意冒这个险,能稳赚的,干嘛要和电视台分担风险呢。
皖城电视台,做出了电视台业页从没有人做过的一件事,那就是买了一部已经在网上播出过的网剧。
这在电视台里,属于头一遭。
而许越也办了一件演艺圈里没人干过的事情,那就是和电视台共享风险,把作品和电台的收视率挂钩起来。
按照逾越网和田章明签订的合约,以0.5%作为临界点,1500万为基础版权费用,版权费用会和收视率成正比。
1%的收视率,只有3000万版权费,这费用在业内已经是很低了,几乎可以说是贱卖了。
当初陈裕华的《欢喜姐妹》,何嘉山的《迷雾深林》卖给芒果台,可都是超过了3亿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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