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个比喻,伊斯格拉谟不但是个蚩尤,更是黄帝,是仓颉。
这些控制语言笔墨的才气,是舒尔赐与伊斯格拉谟的,最壮大的气力。
傻蛮子的英灵们在英灵殿饮酒打斗,而老伊却呆在角落安安悄然地看书,拿着羽羊毫写写画画,这即是差异。
他不肯生活在烽火纷飞,同室操戈的阿特莫拉(古木大陆),因而带着热爱和平的诺德先民,横渡幽灵之海,前去塔玛瑞尔大陆的最北端讨生活。
以后的段子不言而喻,终于建立起城市萨塔尔的诺德人,由于挖出了来自来日纪元的神器——马格努斯之眼,匹夫无罪象齿焚身,遭到雪精灵在泪之夜的暴虐残杀。
城市被付之一炬,沦为冬堡拳击手们的挖坟现场。而人口要么被杀,要么被销售为奴。
(马哥努斯之眼来自来日,一个开着战舰,在高维度空间对仇敌举行物理常数打击的,科技高度蓬勃的时代。这也是为甚么,赛伊克的夸兰尼尔说,现在的人们还没筹办好欢迎这件神器。
真的没筹办好,光阴上穿越了,有激励悖论的危害。
这不是我瞎编,老滚编剧MK这么说的。)
本来热爱和平,不肯介入到血腥内战的伊斯格拉谟,不得不留着泪,回到阿特莫拉,用他先天的演讲和片面魅力(洛克汗的谈锋老板力祝愿),从新组织起大军,杀回天际省复仇。
命运过于暴虐了,让一个不喜争斗的人,终极成为疆场上的屠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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