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嗣身上的伤还没全好,赤裸上身上还横七竖八才包扎好的绑带,沾着不少血污。
史从云看了一眼立即担心起来,这么生猛的人,要是感染死了怎么办?以后哪还有猛士替他去打仗啊!
现在他又有些后悔了,他其实早想过搞一个能酿高度酒的蒸馏酒厂,用于将士们的战场消毒,因为现在打仗受伤的永远是阵亡的数倍之多,一旦受伤就要经受伤口感染的风险。
每次打仗都有不少人是因为伤口感染溃烂,发烧发热而死的。
可惜后来他忘了,蒸馏酒已经是他知道的为数不多技术性的活计,因为本身并不难,小时候村里父亲就是酿酒卖的,村里会搞蒸馏酒的也不在少数,要的是经验,技术本身不复杂,头一拨能到70度左右,已经是非常高的纯度了。
可惜他懒,后来给忘了。
便叫住荆嗣:“身上有伤,不必下跪。
那日朕在城下见你先登泽州,勇不可当,是条汉子,朕叫你来见面是为赏赐你。”
随后摆手叫来身边随行的书记官员,宣道:“朕以先登之功,赏荆嗣钱十万,马鞍一副,赐锦袍,到控鹤军去做个指挥使吧。”
随后起身走下来:“有些人自己不怎么厉害,但能指挥千军万马,有些人以一当十,但指挥不了千军万马,有些人两种都是能手。
你是哪种朕还要看看,好好干。”
“诺!”荆嗣激动下拜,又被史从云制止:“身上有伤不必行礼,先下去好好修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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