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去,罪臣自然要去。”
听到葛大人的话,萧靖不得不重新审视了一下眼前这个家伙。
朝堂上的大多数人在面对同样情况的时候都会选择第一条:他们一生为官无非是为了功名利禄,如果能在半截身子入土的岁数牺牲自己来保住子孙的荣华富贵,那么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条白绫,而不是冒着很可能一去不返的风险在五十多岁的时候离乡万里。
同时,自尽还能让他们保住读书人最重视的名誉与身为朝臣最后的体面。在他们看来,被流放不仅要与野人为伍还要客死异乡,更要承担千秋万载的骂名,简直是糟糕透顶的选择。
这个小老头倒是有些与众不同嘛……难怪当初会被人甩锅,当了那个简直就是去送死的送婚使。
葛大人应该是注意到了萧靖那很是耐人寻味的表情,于是便自顾自地解释起来:
“让您见笑了。蝼蚁尚且偷生,葛某虽然也饱读诗书,却不是那迂腐之人。”
他伸手轻轻捋着胡须,悠然地感慨道:“当年,葛某不过是礼部的一个员外郎……那时我没什么靠山,因为年纪大了又比不得那些后起之秀,所以同僚都拿我当个老吏用,每天就是负责一些别人不愿接手的杂事。
葛某会有今天乃是自作孽不可活——可话说回来,当初的我便是一个什么都没有、只会庸庸碌碌度日的人,如今虽然落魄了,可最多不过是跟以前一样什么都没有。只要性命还在,又有什么好怕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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