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枪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,这种武器的易操作,易上手,性能十分明显,关键是,只要有合格的钢材和工厂,随时都可以大规模生产,而士兵只需简单的训练就能拉上战场,就目前而言,说它是战略武器也不为过。
不过和步枪相比,游野反而更喜欢霰弹枪。
嗵嗵嗵嗵————
刚刚学会射击方式的游野就朝着靶子打出了一连串的霰弹,然后他十分激动的跳了起来。
“哎呀,这个好,这个好啊,这个枪管子粗,子弹大,威力也大,射速也高,装的子弹也多,要是用这玩意儿对付那些怪物,一个人打三个都没问题,而且我感觉这个比那个步枪用着还要简单,这个换弹只需要推拉一下这个木头就行,太方便了。”
游野拿着那把霰弹枪十分激动的说道,显然是没想到这种部落居然能够打造出这样的武器。
“嘿嘿,首领也是这么说的,当初造这种枪的时候,首领就说是专门用来打食人族巨猿的武器,首领还说了,这个霰弹威力大,只要不是咱们部落里那两头象那么大的动物,其他的牛马一类的全都能一枪放倒,就是打他们的巨猿,估计也差不多的效果。
“这些枪可都还没开过荤呢,等咱们的士兵都训练好了,就让它们尝尝敌人的血是什么滋味。
“对了游叔,你有没有这里的地图,还有敌人营地的信息,你们以前过去侦察过吗?”去病先是介绍了下霰弹枪的来历,然后又紧接着追问起地图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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