弹劾潘晟之事乃是高务实一锤定音决断下来的,那么由谁去弹劾,当然也要由他来安排。
这种弹劾阁臣的事,高务实本人肯定是不会出面的,最起码不会一开始就亲自出面,这是基本规则。
就好比下象棋,没听说起手就动将、帅的。
坐镇中军,策动全局,这才是“将帅”的本职工作,至于冲杀驰骋,自然有手底下的兵卒乃至于车马炮去做。
弹劾这种事,首先安排谁去做呢?当然是监察官员,也就是科道官。
有明一代监察官员的权力甚大,所弹劾的对象亦甚广,不囿于其品级和地位。举凡皇亲国戚、勋旧百僚,乃至基层皂吏、青衿士林,甚至同署官员,监察官员一律可以弹劾。
纵观大明两百年,弹劾事件生成的背景和契机也名目繁多,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特点。既有在重大政治事件背景下的弹劾,也有在某些特定制度背景下的弹劾,还有对官员个人作风行为之劾。
从《明实录》的记载来看,大明朝弹劾案发生最多、最密集的时代乃是隆庆朝——你没看错,正是老好人、小蜜蜂的隆庆时期。
隆庆时期,平均每年有12.5件弹劾案被记录进了《实录》,乃是大明朝建国以来的顶峰;其次是宣德年间,平均每年发生11.3件弹劾案;再次是景泰年间,平均每年记录下10.375件弹劾案。
“人气圣君”崇祯帝的记录不高不低,平均每年7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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