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梅说,那天晚上,他们夫妻两个确实打了架,这是他们生活日常,两天一小架,三天一大架。
那天晚上,张大毛坐在桌前喝酒,他每天晚饭总是要喝两口的。
一喝多了就搞事情,说她炒的回锅肉将肉都炒烂了,又说她炖的汤清汤寡水的,比猪食还难吃。
这个男人,由一开始的骂骂咧咧,到最后总是要动起手来。
阿梅说她已经习惯了,他闹一闹等酒劲上来也就消停了。
闹了半天觉得没有什么意思,回到房间里倒头就睡。
这张大毛一般睡着了,除非天塌下来,否则是不会醒的,更别说半夜下楼去剁个猫啊什么的。
刘行又问了问在房间里头写作业的张大毛的7岁的儿子。
小家伙挺精神的,也很健谈。
他跟阿梅说的几乎没有什么出入,说他爹一般喝多了就睡,雷都打不醒的那一种。
但他爹的生物钟忒好,不管喝多少,每天凌晨四点半的时候,准时就醒了。
他要去开着家里的小货车去郊区的屠宰场拿猪肉去,赶在菜场6点半的早市。
后来,刘行又单独和张大毛聊了聊。
张大毛此时正在床上补觉,被叫起来还有点懵。
刘行以为张大毛得是有多浑的一个人,没想到,他却是一个欺软怕硬的主。
在警察的面前,跟老鼠见了猫似的,屁都不敢放一个。
他说,他虽然是一个屠夫,但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敬畏之感,传说中有九条命的家伙,他惹不起,更别说要拿刀去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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