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明凯关注的点不在于此。
“你不觉得奇怪吗?普兰特可将伦敦说成世界上最为繁华富庶的地方,但这些地方为何会出现童工?”
“童工?幼仆不是常见之物吗?”
王引之疑惑起来,对于他来说,仆人可没有年龄大小之分。
郑明凯喝了一口味道怪异的啤酒,回答道:“一般富庶的地方,童工数量几乎稀少到绝迹,
只有贫穷落后的地方,人家养不起孩童,才会将他们丢出去外面工作,若非穷人,谁会把孩子送去劳作?”
郑明凯确实会觉得奇怪。
毕竟在宜兰可没有童工,不管是法律上,还是在政府工作要求上。
这些未满成年的,几乎都要被要求去读书识字,而且宜兰全都是公塾,孩子读书几乎免费。
郑明凯原以为大不列颠如此繁华富裕的地方,个个都是富裕之人。
关文星在一旁点头,“你这么一说,我倒是有些好奇了。”
喜欢知道他人的弱点,是人类特有的天性,关文星也觉得这大英帝国表面不过是虚假的繁荣。
然后郑明凯又与其他卷毛大叔聊天起来,随后相谈甚欢,大叔又豪迈地请了他们再喝一顿啤酒。
此时四人都感觉自己的肚子全都是啤酒,而且这啤酒说来奇怪,酒倒不烈,味道也如水,有这么好喝吗?
要是在宜兰喝白酒,吹一瓶也就倒了,在此地喝啤酒,灌了三四杯,肚子胀到不行,人却是半醉的状态。
随后郑明凯半醉地说道,“这些红毛颁布了所谓的《公有地围圈法》,便成了如今这个模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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