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风习习,稍稍吹散了暑热,尉迟敬德扒拉开胸襟,露出毛茸茸的胸口,任由晚风迎面吹拂,只觉畅快无比,其实当时答应高不凡之后,他便有点后悔自己一时脑热了,两百骑闯万人的敌营,实在太过危险了,而且下面的弟兄未必会同意。
但正所谓男子汉大丈夫,一口唾沫一颗钉,既然已经答应了别人,又怎能失信,所以尉迟敬德说服了手下所有弟兄,硬着头皮跟随高不凡闯营救人,结果却出乎意料的顺利,甚至连一个弟兄也没损失,只是伤了十几人而已,而且都是轻伤,神奇得简直如有神助。
尉迟敬德很少服人,即便是顶头上司,鹰击郎将王跃他也不服,但经过今日这一战,他服了,无论是武功、勇气、胆识、还是智谋,他都佩服得五体投地。
如今回想起来,高不凡选择闯营的时机实在是高明之极,日落时份,叛兵攻了一天的城,还没吃晚饭,正是精力最疲惫的时候,也是最松懈的时候,而暮色又能很好地掩饰行藏,无论最后成功与否,撤退的时候都极为有利。
很明显,高不凡把天时、地利、人和都算计到了,再加上这份胆气和武功,难怪此子能在辽东大杀四方,可惜这样的人才却不受皇上重用,最后只封了个马官。
尉迟敬德时常抱怨自己怀才不遇,三十好几了还只是个校尉,如今看到高不凡的“遭遇”,他心理顿时有点平衡了,论起官职来,他这校尉的品秩其实比牧监还要高一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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