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走夜路必遇鬼,杀多怪物终踩雷。
接近三点钟时,他想着返程时间快到,稍微放宽了一点标准,对一支五头食人魔小队下了手。
结果这支小队里有一头精英食人魔,脑袋挨了一枪都没死透,发出了临死前的惨嚎。
林克补枪的动作很快,不远处一头长舌怪来得同样不慢。
在他反应迅速,秒换出C1步枪+高能子弹,将这突然杀出的长舌怪爆头后,枪声惊动了更远处的长舌怪。
即便林克立刻取出自行车,疯狂逃窜,却还是被三头长舌怪盯上了。
鬼知道怎么回事,这三头长舌怪根本不讲武德,追着就不放了,把他一路从洛克福德北面追到了东面三公里的地方。
为什么不用摩托车?因为现在到处都一片死寂,摩托车轰油飞奔的动静,足以将几百米的怪物招来。
浓雾天开上一百多公里时速,半路遇见块砖都会立刻起飞,撞上怪物很可能同归于尽。
自行车就无所谓了,那点声音顶天传出二三十米,完全在战斗服的扫描范围内。
疯狂蹬踏自行车的同时,林克脑子快速闪过附近的地形和建筑。
这是他日常去洛克福德超市购物的一条路,因此比较熟悉。
骑出这么远,不用再怕洛克福德里的怪物听见战斗的动静,前来围殴。
很快他单腿一甩,纵身下车,同时双手握住自行车车把,将其收回一号背包。
借着惯性,他的速度不降反增,快速穿越路边一片大草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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