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那体格比别的野马整整大了一圈的野马王之后,叶穹就感觉还是有机会的。
尤其是,那匹强壮了很多的野马,一看就是公马,下腹位置的生理体征非常的明显,周围几匹漂亮的野马一看就是母的,每一匹都时不时的蹭一蹭那匹公马。
看样子,中间被围着的那一匹,毫无疑问,就是这一群野马中的马王了。
周围都是它的妃子,过着美滋滋的小日子。
马中靓仔,实至名归。
如果能够把它抓到驯服了,那就有机会把这一大群野马直接给带回部落。
部落现在最缺的就是运输能力了,现在负责拉运粘性土和石料的,都是雪域魔狼和人力,商队的那几匹马,根本就不够用的。
雪域魔狼用来代步还行,让它们拉东西,叶穹每次看到这玩意儿拉货,就想到了自己上一世曾经养过的一种宠物,那玩意儿属于犬系,有个绰号叫二哈。
是真的不行……
人类可以驯服雪域魔狼来骑乘或者战斗,但是想让这玩意儿干体力活儿,它们是会罢工的,多少有点不太尊重它们,侵犯了它们魔狼的尊严。
客观的讲,它们也没那个耐力。
虽然想好了对策,但是执行起来就比较困难了,野马的脾气都非常暴躁的,而且速度也非常快。
叶穹看了看这会儿正坐在地上,抱着肉干猛啃的呆呆,盘算了一下呆呆和那匹野马王的速度。
估计差不多。
这是他在野外第一次遇见野马,也或许是唐颖带来的好运,野马能跑多快,叶穹只能暂时根据自己的记忆来做一个初步的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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