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孔并没有回答老人提出的问题,反而说:“我今年真的是最后一次来这里了,身子不大好使唤了,身上的病也多。”
三个人把酒喝了,曲朗说:“你不是好奇我是什么人吗?我告诉你,我是北京来的,专门查访有关鹰爪的案子。”
老孔有些吃惊地问:“什么?这事惊动北京了?”
曲朗知道他是误会了,但正好可以利用他的误会,说:“对,这是一起或几起重大案件,北京方面受到极大的重视,我只是先头兵,后面将派出大量的人员来调查有关盗猎案件。”
老孔追问了一句说:“听说这鹰爪都是为人治病,也算不得是什么大事吧?”
曲朗说:“给人治病,当然也是头等大事,但与生态环境比起来,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,哪轻哪重还是要分得清的。”
曲朗看老孔的衣服,虽宽大,但要是想把老鹰藏进去也是不可能的,老孔可能也是因为这个而胆子特别的大。
“不管了,不管了,什么也不管了,我是要离开的人了,最后这一次与你们在一起也算有缘,这沙如果明天早上就辙了,我们都有命活,如果辙不了,那就是我们命该如此。”
老孔说的倒是挺坦然的。
曲朗正在想,是现在就翻看有没有鹰爪还是明天早上?他手里有枪,这是对自己最不利的一面,但他毕竟年龄大了,自己的身手应该可以。
现在的问题是,一要把枪拿到自己手里,这个可能性比较小,老孔一直把枪拿在手里,就算吃饭的时候,也把枪压在自己的腿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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